发布时间:2023-12-18 17:31:47
卫恒,中国西晋书法家。字巨山,河东安邑(今山西省夏县)人。官至黄门侍郎,惠帝时为贾后等所杀。他出生在一个书法世家,祖卫觊、父卫瓘、侄女卫铄都是著名书法家。明代陶宗仪《书史会要》说他:善草、章草、隶、散隶等书体,但见于世的,多是他的草书。唐李嗣真《书后品》称他的书法纵任轻巧,流转风媚,刚健有余,便媚详雅。北宋《淳化阁帖》卷二收有他草书二行。
《四体书势》1卷,是卫恒的书法理论著作,原文收入《晋书·卫恒传》,是存世最早和比较可靠的重要书法理论之一,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有关当时的各种书体、书史的演变,以及一些书法家代表的情况资料,大都赖此书得以保存。
卫氏是魏晋时期河东世家。卫恒青年时期,就被征辟至大司空司马攸的僚府中任职。以后又转为太子舍人,尚书郎、秘书丞、太子庶子、黄门郎等。卫恒的祖父卫觊、父亲卫瓘,先后在曹魏和西晋初年担任过朝廷中的重要职官,并且是当时有名的书法家。家庭的教育和陶冶,使卫恒从小就喜欢书法。他任官之后,又主要从事于秘书性质的事务,长期抄写文书,所以,练就了一手漂亮的草书和隶书。同时,在长期研究书法的基础上,他还写成了《四体书势》一文,探讨了汉字的构成、字形字体的演变,并对西晋以前的书法家进行了评论,指出他们在书法方面的得失。这篇文章,可以说是对西普以前的书法史的总结,也是我国书法理论的重要文献。
卫恒的《四体书势》,在文字的起源和汉字的构字方面,并没有超出东汉许慎的认识,一本仓颉造字的说法,并完全沿袭许慎的“六义”之说,也认为汉字是通过象形、指事、形声、会意、转注、假借等六种方式构成的。值得指出的是,他在叙述字体由古文、篆书、隶书直到楷书、行书、草书的发展过程中,注意到汉字字形由繁到简,由难到易的不断简化的规律,以及这种变化发展的社会原因。他在《四体书势》中说,秦以前的籀文,字体繁难,再加六国分裂,文字各异,难以识认,所以到秦国统一,由李斯作《仓颉篇》,胡毋敬作《博学篇》、赵高作《爱历篇》,“皆取史籀大篆,或颇省改,”成为小篆。 “秦既用篆,奏事繁多;篆字难成,即令隶人佐书,日隶宇”。“隶书者,篆之捷也”。这就是说,隶书是篆字的简捷写法,所以有篆字向隶书的转化,是当时用字繁多,篆书很难适应各种诏令奏议的书写。正因为隶书的简捷易书,因而,“汉因行之,独符、印玺、幡信、题署用篆。”说明了隶书逐渐代替篆字而大行于世的原因。 草书、楷书代替隶书而兴起,也经历了一个自身发展演变的过程。在《四体书势》中,卫恒引东汉崔瑗的《草书势》加以说明,崔瑷在这里说,隶书是对前此字形的简化,而“草书之法,盖又简略”。其所以有这样—个简化的过程,是因为“时之多僻,政之多权,” “应时谕指,用于卒迫”,繁重的抄写任务,不得不使人变化笔势,以求其迅捷。可这样一来,大家都感到草书写起来, “兼功并用,爱日省力”,逐渐成为习惯,反倒觉得字体就不一定拘泥于古式了.
对于字形字体的发展变化规律,卫恒的总结无疑是正确的,尽管他引述了别人的观点,说明他对这种看法是赞同的。从这些议论中,也能够使人们了解到汉字字形发展的大致轮廓。
作品赏析: